推動高中職社區化的理由
中長程目標
主要策略
準備期第一年(自民國九十年四月至九十一年度六月止)推動成果
準備期第二年(自民國九十一年二月至九十二年六月止)
   
   

一、 推動高中職社區化的理由

(一)     中央與地方教育權責之劃分明確化

目前後期中等教育的類型有高中、高職、五專、進修學校、 完全中學等,其主管機關則分屬教育部中教司、教育部技職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北高教育局、各縣市教育局,由於認知不同,步調不一導致後期中等教育執行面與政策方向有極大落差。未來調整主管機關權責,教育主管機關分層負責任,中等以下學校回歸地方,可使未來的教育發展走向更為明確,步調更一致穩健。

(二)     符合十二年國教之推展方向

目前先進國家的趨勢朝十二年國教發展,我國從五十七年開始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迄今已逾三十年,後期中等教育經過多年的發展已有走向精緻化與社區化的條件。十二年國教政策為未來最可接續之教改政策,適時推動高中職地方化,以減少未來落實執行之障礙。

(三)     促進社區總體營造

高中職社區化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在於建構社區內後期中等教育之適性學習系統,為達此目標,高中職校透過「社區國中學生的需求評估」及「檢討現有學習系統」的程序,來建置各科適性學習系統。適性系統的建構與水平及垂直的資源整合,使後期中等教育系統更可有效整合社區內教育資源,並與社區內的基礎教育及高等教育接軌,非但使教育深入地方,更有利社區總體營造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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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長程目標

(一)   建立具競爭力之後期中等教育機構,全面提昇中等教育品質。

(二)   充分整合社區教育資源,以建構學生認同社區適性發展的學習環境。

(三)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為十二年國民教育奠定堅實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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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策略

(一)   提高競爭力

1. 透過獎助私立學校及補助公立學校措施,促進學校提高競爭力,提升社區中等教育之品質

2. 透過補助學生教育券及就近入學獎學金措施,均衡公私立學費之落差,並自然淘汰不良的私立學校。

(二)   建構適性學習系統

透過社區教育資源水平及垂直整合營造社區特色,建構多元適性學習系統:

1.  資優、特殊才能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多元特殊教育一貫學習系統。

2.  實用導向性向學生之實用導向教育及輔導系統。

3.  綜合性向學生之社區聯合型綜合高中課程系統。

(三)   統整課程發展

統整高中高職後期中等教育課程,規劃共同核心課程,以提升基礎能力,並建立相互轉銜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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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準備期第一年(自民國九十年四月至九十一年度六月止)推動成果

(一)   九十學年度為準備期第一年,於九十年五月公布實施「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方案」,作為為研擬中之「高中職社區化中程實施計畫」推動策略主體。

(二)   方案內容主要以課程區域合作為主軸,採自願辦理為原則,鼓勵二所以上性質相異高中職校進行區域合作,沒有明確限制合作範圍,責成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落實督導相關工作,其合作項目可包括跨校選課、跨校開課、網路開課、預修大專校院課程、與社區內大專校院合作開設其認可課程、區域整合教學、聘請社區企業及技術專家開課、學生至社區職場學習等。

(三)   各校依其合作辦理項目及深度分為一般學校及專案學校,一般學校可一併或擇一辦理「改善教學設施」、「課程區域合作」、「就近入學獎學金」等三項專案計畫;專案學校則除辦理前述三項專案計畫外,並鼓勵進一步進行資源整合及招生整合計畫,以暢通就近就讀社區高中職之管道,落實社區化目標。

(四)   九十學年度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本部中部辦公室推動高中職社區化方案成果如下:

1.      專案學校共22案,93校。

 

台北市

高雄市

台灣省

合計

專案數

5

4

13

22

校數

19

15

59

93

2.      一般學校辦理情形如下表:

單位:校數

 

台北市

高雄市

台灣省

合計

改善教學設施

28

7

24

59

課程區域合作

16

11

56

83

就近入學獎學金

20

7

16

43

上下學期近一萬名學生可獲得一學期一萬元的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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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準備期第二年(自民國九十一年二月至九十二年六月止)

(一)   九十一年度為準備其第二年,於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布「高中職社區化推動方案」修正版,更具體而明確的勾勒出高中職社區化推展的方向。

(二)   年度目標

1.      實施各項試探性計畫,檢討實施成果,回饋訂定「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

2.      規劃具體可行之高中職就學社區藍圖,做為九十二學年度起「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推動之單位。

3.      建立各種不同類型就學社區推動模式,以配合九十二學年度起「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之加速推動。

4.      規劃高中職社區化準備事項,落實同時九十二學年度起「高中職社區化中程計畫」之實施。

(三)   年度重點

1.        落實高中職社區化各項獎補助計畫之執行。

2.        規劃就學社區。

3.        研議建立就學社區推動模式。

4.        規劃推動配套措施。

(四)   推動組織與執掌

教育部成立「高中職社區化指導委員會」,由次長擔任召集人,置委員二十五人,由本部相關業務單位司處長、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及學校代表共同組成,指導委員會職責如下:

1.      年度推動工作計劃之指導與確認

2.      委員會分工及年度經費分配之決定

3.      推動模式之指導與確認

4.      相關配套措施之指導與確認

(五)   合作專案介紹

1.定義:

指三所以上鄰近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基於建構學生適性學習系統之需要,共同規劃合作社區範圍並辦理社區內課程合作、資源整合及招生整合工作。

2.劃分原則:

(1)   以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區為原則,同一分發入學區內可規劃一至多個合作社區,各合作社區範圍不得重疊。

(2)   特殊課程得擴大其合作社區範圍,最大至所在地之登記分發入學區範圍為限。

(3)   基北區及高雄區之合作社區規劃原則分別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協調相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3.推動模式:

(1)   社區合作專案目標:

規劃建構針對不同性向、興趣、能力學生需求之多元課程,以充分滿足各類型學生適性學習之需求。

(2)   可用運策略:

A.   現有適性課程內涵

B.   水平課程規劃

C.   垂直課程規劃

D.   課程整合規劃

4.推動內涵:

(1)             課程區域合作:(選擇性辦理)

合作方式包括跨校選課、跨校開課、網路開課、與社區內大專校院或社區大學合作開設進階或研究課程、區域整合教學、聘請社區企業及專家學者開課、學生至社區職場實習等。

(2)             社區資源整合:(選擇性辦理)

整合方式包括編製各種適性課程及教材、建立技術教學中心或技藝教育中心、建立學校社區資訊網、圖書館際合作、社區各級學校師資交流、建立社區多元教育資源中心及輔導網路、學校設施開放、支援認輔國中及國小教學及社團活動、協調大專校院開設教師轉型進修課程、高中職師資合聘等。

(3)             社區招生整合:(必要性辦理)

整合方式包括共同研定多元入學管道配合高中職社區化之招生策略與名額,共同辦理招生事務、社區學生進路宣導、合作學校特色說明會、招生諮詢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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